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不按判决书的金额赔付的,可以自行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您好,律师,判决书下来,保险公司不履行赔偿怎么办?保险公司会不会赖账?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不按判决书的金额赔付的,可以自行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你好,律师,判决书下来,保险公司不履行赔偿怎么办?保险公司会违约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不按判决书的金额赔付的,可以自行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责任书下来了,保险公司不同意划分责任怎么办?
法律分析:责任书划分不同意,可以申请复议。发生的事故是适用程序处理的,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下发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如果此事故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事故认定书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交管部门的认定有误,是可以重新认定并划分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不到位怎么办?
保险公司不赔偿的解决办法如下:1、向保险公司投诉;2、向银投诉;3、到当地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进行赔偿。根据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屡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保险公司拖着不给理赔,投保人需确保被保险人出险属于赔付范围,符合赔付条件,如此的话,投保人可以直接拨打客服电话12378投诉,或者直接起诉到,届时保险公司需老老实实承担赔付责任。若是投保人对保险条款理解存在错误,出险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那么,不给理赔是合理的。首先,我们要清楚,保险公司都是由统一监管的。如何投诉保险公司有效,投保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请认真填写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和回复处理意见;2、上诉人应当客观真实的提出信访事项,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3、信访事项应当有被信访人、投诉事实及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受理漫无目的信访投诉。4、为使上诉人所提出的信访事项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请遵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规定,向该信访事项的主管单位提出。
公司误工费,保险公司不给怎么办?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处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