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小组,组长为校长,组员为副校长、教导和邢总务,自查小组组员均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爱党爱国。
二、坚持整治基本原则
在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这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实事求是;
3、坚持校长负总责;
4、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
三、整治工作结果
我们按《通知》的有关要求,实行工作分工,深入到教师、群众中了解情况,结果如下:
1、学校没有在编不在岗人员。如未批退养占编领金人员,未批长期病假不上班人员,未批停薪保职人员,无故不在岗人员,职务改任不在岗人员。
2、学校没有离岗占编,伪编骗金以及已退休死亡不办理注销手续人员。
3、学校没有其他形式“吃空饷”的现象。如因故自动离职没有办理核销手续仍领工资人员,失踪多年仍由他人领工资人员,因故降低停发工资未办手续仍领原待遇人员,用少资请人代岗现象,冒领空编工资以及单位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等现象均不存在。
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普教发[20xx]107号《印发<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普教发[20xx]108号《普宁市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搞好我校“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做好自查准备工作。
整理好我校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打印《20xx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印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
2、召开动员会。我校于8月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布置“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要求所有到会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签名确认。
3、进行自查。我校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和《20xx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中所列人员进行自查,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4、进行公示。通过自查,我校将单位编制数及使用情况,在编在岗等人员情况于8月3日至8月8日在我校进行公示。
三、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
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XX省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 〔20xx 〕53 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为市直属事业局,编制12 人,内设3 个职能科室,目前在职职工8 人,退休10 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认真自查,严格把关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检查:
1 、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2 、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 、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 、已死亡或被人民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7 、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针对自查内容,我局将每项自查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通过查看人员编制、组织档案、组织关系,查阅工作经费、考勤纪录、花名册,比对人员信息、工资审批手续等方式,全面详细地检查了"吃空饷"问题。通过自查,未发现"吃空饷"和套取资金的情况。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将自查情况及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对在职人员定岗定职责,健全机制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各科室职能责任,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制度。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甘肃省《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自查。
这次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安排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清理、抽查核实和清退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94个,七县一区机关事业单位3567个,共涉及财政供养人员72269人。清查出存在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25个,共5类36人。其中:自动离岗10人,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人;判刑2人;辞职1人;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进修逾期未归15人。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省上文件下发后,、市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庆阳市《关于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由市人社局牵头,从组织部、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庆阳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核查,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靠实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清理程序,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清理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把清理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要以这次清理“吃空饷”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三是积极跟踪指导,重点抽查核实,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组成了四个联合核查小组,采取交叉对调的方式,适时将对部分县(区)、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核实。
8月31日已将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人社厅。
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公路发XX2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站首先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站办公室,负责全站“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管理,建立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站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耿镇超限运输检测站关于清理财政供养“吃空饷”人员方案》,成立了由站长高建平任组长,副站长王佐毅任副组长的清理财政供养“吃空饷”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站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积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管理力度。我站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对于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
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副、纪委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
“既写在纸上,又讲在口上,还要必须落实在具体行为上”。这是此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的一个共同特点,突出反映在实施清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实施。
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
南江县专门召开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刘凯作动员讲话,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从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制定处理办法、实施分类处理等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与此同时,部门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分管领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工作迈好第一步。
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
市县(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分四步进行。即,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文件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市县(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清理工作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其次重点抽查。由清理协作机关派员组成数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中采取调阅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查看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一致。
第三对应处理。
按《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xx省人事厅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给予辞职(辞退)、解聘和返回工作单位上班等处理措施。第四区别对待。严格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情况清楚的部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清理,全市已返回工作单位上班13人,已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人员75人,待处理人员53人,并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和部门进行公示,使辞退人员工作阳光运行。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针对个别人员长期因故在编不在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管理的问题,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以全市开展“吃空饷”清理为契机,敢于碰硬,力排阻力,共对1名行政干部、2名工勤人员和2名事业人员共5人呈报人事管理机关予以辞职(辞退),并对8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列入待处理中,从而有效维护了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平昌县落实清理工作5个成员单位,6名分管领导和5名联络员,对8个县级部门进行督办,严格依照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甄别、严肃处理。在“钱”的问题上,对“吃空饷”证据确凿的人员一律清退其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在“人”的问题上,对自动离职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离岗超过规定期限借故未上班的,一律作组织处理。在“责”的问题上,对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单位“吃空饷”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及时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权”的问题上,严禁假借各种名义停薪留职、批假离岗和发放任何钱物,领导干部越权审批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吃空饷”人员28名,通过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有9名同志返回了工作岗位,1人被辞退,18人正在处理中。四是强力推进,不留隐患。通江县结合近年来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强力推进清理工作。在清理中,他们坚持清理是基础,处理是关键的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不再追究处理。对不按期返回的,严格按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始终做到高度公正,处理透明,及时准确。清理中,全县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17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手续。巴州区对清理出的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通知本人限期未返岗的,按规定程序全部予以辞退,且无一例申请人事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