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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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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约定违约金时

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对此,最高人民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请求人民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三)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此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约定违约金稍微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由以上可以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关于此款所述之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作了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样可根据最高人民的推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一般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就要求合同双方积极履行义务,如果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或者是不当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就会要求行为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是赔偿相应的损失,但是要注意的是,违约金是不能与赔偿金同时适用的,所以只能主张一项权利。

一、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上限多少

买卖合同赔违约金具体上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自己实际遭受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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